七旬老人诈骗乡邻百余万,判处有期徒刑9年!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1 13:29) 点击:37 |
河南信阳的七旬老人朱某某兼职代办邮政业务,周边群众以为他是“邮政工作人员” 对其信任。利用群众的信任,朱某某累计向63人集资220.69万,案发前已偿还37.23万,实际受骗金额183.46万,被害人多为留守老人、残疾人等。最终朱某某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有人可能认为,七十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吗,为什么朱某某还被判刑了呢? 其实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不判刑;法律只是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使七十岁已是退休年龄,但七十岁的老人犯罪跟成年人犯罪无异,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可以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判刑还是会判刑。所以朱某某年满七十周岁并不影响追究他刑事责任,而且由于他并不满七十五周岁,所以他并不能因为年龄的原因被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诈骗罪如何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服刑外,对于诈骗的这183万余元,朱某某全都要依法退赔给受害人。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所以如果钱还在,则警方和法院要依法追缴然后返还给受害人,如果钱不在了,则要责令朱某某退赔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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