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猥亵儿童,法院判刑并开出从业禁止令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23) 点击:20 |
近日,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于近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同时禁止刘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起五年内从事医师职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案中,刘某某作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在被害人的监护人离开期间,对未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实施触摸、拍照隐私部位等猥亵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 构成猥亵儿童罪的,要如何处罚? 一般来说,猥亵儿童构成犯罪的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存在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刘某某利用其医务人员的便利条件,违背医师职业伦理道德,在诊疗过程中对未成年儿童实施猥亵犯罪,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身心健康,因此应该对其判刑5年以下。 从业禁止令是什么? 从业禁止令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加的内容,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本案中,刘某某作为一名医师,违背医师职业伦理道德,违反医生职业程序和有关规定,在诊疗过程中对未成年实施猥亵犯罪,可以认定其符合从业禁止的条件要求,因此法院在对其判刑的同时还对其开出了从业禁止令。 这名猥亵者作为医师,对未成年受害人造成的身心健康影响是很大的,或许有些会伴随孩子的一生。所以,对于刑罚执行完毕后,对该名猥亵者禁入等监管一定要到位,因为这种人如不知悔改,估计还会有下一次,一定要防住,保护好其他孩子们。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样的罪恶行为,要零容忍,更要重预防。适用从业禁止作为一种保安处分措施,主要是对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人起到震慑作用,预防其再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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