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割喉” 丈夫被判18个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21) 点击:10 |
在2023年2月,全女士声称自己遭到丈夫李某胜残忍割喉,这一指控引发了广泛关注。案发当天,全女士的女儿报警称其母亲颈部受伤。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受伤的全女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案件发生在2月7日,当天下午约17时许,李某胜与妻子全女士因家庭纠纷发生争执。据悉,李某胜使用水果刀将全女士的颈部划伤后逃离现场,并在晚上自首投案。伤情经司法鉴定被认定为轻伤,李某胜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在事发后不久,全女士向永定区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法院在2月15日发布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确保全女士的人身安全。 近日,全女士公布了一份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李某胜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被要求赔偿全女士共计人民币9796.84元。这个判决结果对全女士来说意外,她表示打算放弃上诉,只会对刑事部分提出抗诉。 这一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家庭暴力和女性安全问题的关注。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制止和预防。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作为特殊民事程序,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不需要依托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另外,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在发现相关受暴事实时,可以依法及时指引受害者申请或依法代为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施暴者的“紧箍咒”、受害者的“护身符”。受害者可结合《指南》内容,根据个人情况,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有意识地留存、收集证人证言、伤情照片、医疗机构证明、出警记录等证据,及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避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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