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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籍外教残杀女大学生案二审维持死刑,死刑会立即执行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17)    点击:10

2019年初,美籍外教沙迪德谎称离异单身与21岁的陈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5月中下旬陈某某要求分手但沙迪德拒绝并言语威胁陈某某;之后他又将陈某某约出来,用事先准备的折叠刀捅刺、切割陈某某颈部、面部数刀,致陈某某大出血当场死亡。昨日此案二审判决,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仍判被告死刑。

判了死刑的人会不会立刻被执行死刑

现在被告二审仍被判处死刑,那他会不会立刻被执行死刑呢?答案是不会。因为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是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时间长短是不一定的;所以说此案等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因此被告虽然二审被维持原判死刑的判决了,但并不会立即被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一定会判死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应当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构成此罪的,在嫌疑人不存在应该或者可以被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时是优先适用死刑或者无期,然后才考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本案中的被告,显然就不存在应当或者可以被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且再加上他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所以对其就应该适用死刑。

为何本案中的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所以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的,也要适用我国《刑法》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本案中的被告就是在我国境内实施的故意杀人行为,因此对其就要按照我国的法律来审判;而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要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此案被告罪大恶极,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主观恶性大、毫无悔罪表现,所以对其就应该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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